关于2024年度民航专业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的公示
2024-11-09
[摘要]      根据《关于开展2024年度民航专业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》■,机场司组织工作专

  

关于2024年度民航专业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的公示

  根据《关于开展2024年度民航专业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》◆◆■,机场司组织工作专班,依据相关法规和资质标准■■◆◆,对各企业自查证明材料以及有关单位◆★◆■、个人质疑举报情况进行研究核定★★★■■◆,形成本次动态核查结果,现进行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★◆★◆。

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可在9月12日前将有关情况及证明材料邮寄至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大厅(邮寄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民航局行政审批大厅)★◆■★■,并于封面注明◆■★“资质核查材料”★■■◆■◆;同时,将电子版发送至工作专班邮箱(电子邮箱地址★■◆:。以单位名义反馈的材料需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馈的材料应署实名■■■■,并提供联系电话◆■■。逾期将不予受理。